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律师咨询电话:13341030903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博刚房地产律师网
电话:13341030903
邮箱:fengjiganglawyer@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22层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菁坛  
商品二手房过户具体的程序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7/1/11

1、如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且未设定抵押,买方不通过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则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买方持身份证明,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及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表共同到交易窗口办理过户申请,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要求在相关过户文件上签字,然后出具交纳税费的凭证,双方交完相关税费后则交易中心向买方出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一般在若干个工作日后买方即可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有些区县对某些类过户当天即可取证。

(某些区县的交易过程有些不同,交易时不交税,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再交纳税费,然后才发证)。如买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则与买卖双方的过户无关,交易中心不审查双方房款的支付及流向,但银行以房屋所有权证完全完成变更登记为准作为向买方放款的依据。在办理二手商品房交易时,房屋交易主管部门将其称为“存量私房买卖”,交易主管部门收缴的证件有: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房屋买卖合同;3)、卖方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4)、买方身份证明(核验原件)。买方是本市个人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口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工作寄住证复印件,军人留存军官证复印件,外国人留存护照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5)、房屋所有权证附件(平面图、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复印件。


[ 打印 ]    [ 关闭 ]   

电话:13341030903  邮箱:fengjiganglawyer@163.com
版权所有 北京博刚律师事务所  提供专业全面的房地产律师服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22层
网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若本站某些资料有法律争议,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
Copyright © 2010-2024 bogang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京ICP备17007463号
手机访问本站
专业房地产律师